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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分得那麼細?全都是雜耍技巧? |

已更新:2022年5月23日

[ 3Ball Record APR-2022後記 ]




最近與雜耍好友討論一些雜耍技巧的問題,他利用扯鈴做了一套動作,當中牽涉到拋接(juggling)的動作、扯鈴亦都沒有太多轉動,簡單來說沒有一些很典型的招式牽涉在內。

然後他問了我們一句:「這個是不是扯鈴的技巧?」當下我第一個反應,認為應該歸類拋擲類技巧,但經過討論後,當中牽涉到拋擲技巧外,仍有一些動作是扯鈴才能做到的,例如繩與棍的配合。


也許就是扯鈴這項道具的外型獨特性所展現的可能,然而我們可以形容這組動作是用扯鈴配合少量拋擲類嘅技巧去展示出一種獨有的化學作用。


那麼最近我經常練習的動作,到底又能怎麼定義呢?


最近由於環境所限加上看到了不少日本雜耍玩家的影片,開始練習許多有別以往的技巧。

當中除了拋接(juggling)的技巧,更多側重接觸性雜耍(contact juggling)的技巧。

那麼,在外型上水晶球與拋球的分別沒有扯鈴及拋球那麼大,到底我正在操弄的道具或技巧還是不是拋球呢?


可以大膽作一個思想實驗:


  1. 有一個表演者把自己的拋球變成更大例如100mm,並換成半透明的顏色。讓他能夠呈現出近似水晶球的視覺效果,但依然用這個拋球執行(cascade)這個動作,那麼這仍是拋球嗎?

  2. 現在這個表演者把這些拋球都放下,拿起真的水晶球,進行一個用大量(contact juggling)技巧組成的演出,在中段我們切換至三個水晶球後加上(cascade)的動作。這應該仍然是水晶球演出?

  3. 那麼這次表演者踏上台板進行第二個思想實驗的表演前,突然發現他的水晶球不見了,但The show must go on,他只好拿取第一個思想實驗製作的球去進行演出。而表演內容完全沒有更改,大家都可以嘗試幻想一下畫面。那麼這次的表演仍然是水晶球演出嗎?


我是沒有答案的,如果各位有任何想法歡迎一起討論。


但回歸自身近期練習的動作,我得出的結論是任何技巧都應該可以通用的,不管是狹義上雜耍

,還是整個表演的身體。

我們會選擇用不同的道具,甚至用身體律動去展現這些技巧,去構成一組動作甚至一個演出。如果我們要把它抽出單獨評論每一下技巧是屬於哪個類別,當然是可以。


但更加重要的是每種道具甚至每個表演者都應該有一種獨特的質感,細節至道具的顏色、大小也能帶出不同的質感,以配合上不同的技巧才能圓滿整件事。


所以不用分得那麼細,全都是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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